關于我司與長沙新世界國際大飯店有限公司 終止合作關系的公告
時間:2017-02-16
致:廣大消費者和供應商
我司與長沙新世界國際大飯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沙新世界”)于2010年4月10日簽署了《火宮殿品牌使用合作經(jīng)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約定我司向長沙新世界授予火宮殿品牌經(jīng)營權并提供管理體系,合同簽署后,長沙新世界在長沙市開福區(qū)五一大道868號的長沙皇冠假日酒店開設了“火宮殿”餐飲店,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述合同已到期且雙方未續(xù)約。
我司鄭重提醒廣大消費者和供應商:自2017年1月1日起,長沙新世界在長沙皇冠假日酒店開設的餐飲店并未獲得我司的合法授權,且長沙新世界在合同期限屆滿后擅自使用“火宮殿”商標、商名和標志已構成侵權,我司將委托律師通過司法途徑進行維權;該公司及開設的上述餐飲店產(chǎn)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均與我司無關,請廣大消費者注意識別,并前往我司直營店和經(jīng)合法授權的加盟店用餐。
特此公告。
長沙飲食集團長沙火宮殿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6日